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2023年5月工作计划

作者: 时间:2023-04-25 点击数:

 

 

一、行政事务

1.各园根据普及普惠幼儿园创建相关要求,做好创建以及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

2.洛阳路幼儿园根据省优质园创建工作要求,按照时序进度完成资料整理、一日活动方案的审核以及现场活动审核。香花幼儿园继续根据省优质园复审要求,做好现场准备工作。

3.各园根据季节以及节日,开展相关的教育。

4.做好汽车站对面幼儿园基建跟进工作。

 

二、党团工作

1.组织好5月“5+X”主题党日活动。

2.完成廉洁校园阶段性展示申报材料整理与上交。

3.团员活动:传承红色基因——给萌娃讲故事(地点:各幼儿园 时间:5月12日)弘扬五四精神——观看《有为,无畏》(形式:线上 时间:5月22日)

 

三、业务工作

㈠校本培训

⒈根据2023年信息提升工程工作,做好学员的学习提醒与督促工作,提醒认真参与学习,完成相关的学时。

⒉认真开展各项校本培训活动。

⒊开展花籽工作室培训。

⒋开展芝麻团培训。

㈡教育管理

1. 各园业务部门根据教研组、业务计划情况,做好期中梳理,对相关项目做好跟进督促工作。

2. 参加太仓市优秀教育活动观摩研讨活动。

3.组织开展镇洋幼教发展共同体活动,职初教师培训主题:创设引领幼儿主动游戏的区域环境。

⒋协助洛阳路幼儿园做好各项创建准备。

⒌各园落实好教研组、审议组工作,根据最新要求调整课程计划。

6.做好镇洋、双凤共同体建设的研修活动关于集体教学活动公开展示方案的制定、活动准备与组织工作。

7.各园做好调研准备。

㈢课题管理

1. 各幼儿园根据各级课题的要求完成每月的工作计划,及时上传各月课题研究的内容。

2.各幼儿园分管课题的负责人要及时检查督促各课题组按照要求开展相关的活动。

⒊各级各类课题申报(12个)。

㈣其他

1. 组织好五月“燃荻”推荐工作,按要求整理好文章并及时上交,以及将花籽文集上传中心网站。

2.完成太仓教育组稿。(5月5日之前)

⒊做好 “黄浦杯”长三角城市群征文活动、行知杯、教育管理论文等论文评比活动。

4.太仓市艺术节集体舞排练工作。

 

四、人事工作

1.完成2021年奖励性补贴清算及2022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

2.做好2023年度教师交流实施准备工作。

3.配合业务部门做好2022年新教师试用期考核。

4.继续做好日常的上级来文的接收、登记与传达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

 

五、后勤安全工作

㈠党风廉政

提醒后勤团队根据教育系统、财政部门出台的新的采购要求,把握物资采购的适度,力求做到精打细算、价廉物品,在采购平台上选购物品,不和供货商发生利益关系。

㈡体卫艺

幼儿健康方面:

1.各园组织好六一体检,保健团队根据体检信息,形成幼儿健康成长报告。

2.通过小视频、宣传画提醒孩子在家保护好眼睛,不能长时间看电子屏。向家长宣传指导孩子宅家期间的用眼健康,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

3.各园根据4月份学生病假情况,形成预防传染病,减低患病率的健康管理报告。

卫生防疫方面:

1.根据4月底召开防疫领导小组会议内容部署,继续加强校园传染病发生和预防的管理。对节后师生健康状况全面了解,随时做好紧急处置的预案。

2.布置江苏省第27个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各园组织师生家庭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最美庭院,最美书房评比。

3.积极向师生和家庭宣传新冠疫苗接种。

㈢校园安全

1.进入春节雷雨季节,及时关注天气预报,提醒各幼儿园做好恶劣天气防范。

2.开展防灾减灾教育活动。

3.提高教职工和家长监管学生人身安全的意识,开展防溺水、防水电燃气、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等安全宣传教育。

4.根据《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各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做到细致透彻,对排查到的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每个幼儿园都要公示消防安全责任书。

5.各园开展一次地震或消防应急演练。

6.幼教中心组织行政学习一次《江苏省消防条例》。

㈣法治建设

1.中心邀请法律顾问方磊律师进园做一个讲座,内容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校园伤害事故处置规范。

2.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继续加强防止网络信息诈骗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4.镇洋幼儿园负责一期法治宣传推文。

㈤总务后勤

1.规范公共财产、公共设施的管理。对低值易耗物品的管理工作,从严要求,严格执行审批、发放手续。

2.资助:全国学生资助大数据平台培训,5.10-5.11准时参加培训会议,并根据培训日程安排,全程参与观看相关培训直播、线上签到工作。

3.总务:完成2022年度基建年报。

1)设备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价值。(单个设备800元以上的计入统计)。

2)年新増固定资产是指本年内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本年内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包括:1.已经相关部门或机构批复确认的新增固定资产价值;2.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但未经批复确认的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按工程监理提供的投资完成额和该项目发生的其他费用之和估报。

4.采购:落实教育局奖补资金规范使用。香花幼儿园超三万,提前申报班子例会审核,跟进后续规范操作。各园涉及招标工作务必按照规范进行,不得违规招标。

集中采购平台正式使用,打印纸、空调等遵循集采文件四家幼儿园统一执行。各园对接签好协议,做好留档。

主办单位: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